白鹰承诺让她和芷兰相见,只是芷兰那据说还要安排,尚需等待几天。何少筠担心对方反悔,所以这几天小心翼翼,戒慎恐惧,竭尽所能的用肉体取悦对方,没有一丝抗拒。
然而就在今天,白鹰递给她一张纸,说:“签了以后就能见到妳女儿了。”
何少筠强忍激动的接过,低头阅读纸上内容-常交居性奴工作条款工作内容:一.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的8:00–19:00。
二.无条件服从客人的任何命令。
三.在不损伤身体的前提下,不得拒绝任何辅助器材或药物施打。
四.请发自内心面带微笑和呻吟,禁止表现出抗拒情绪。
五.有违以上条款,将进行逞处。
享有权益:一.工作时间以外,拥有自主、自由、不被干涉的私人生活。
二.独立自主的房间,不会有任何人打扰。
三.提供一切高品质的食、衣、住的物质服务。
四.庇护家人安全,并有定时会面时间。
五.提供避孕药,可自主决定是否怀孕。
六.常交居之人身安全庇护。
七.若工作表现良好,可享有病假、特休假之权利。
常交居保有以上内容修改、变更之权利。
注:生活就像强姦,既然无法反抗,那么何不试着享受?
签名:____何少筠不知道在她之前,有一位少女已经签过相同的工作契约,在有限的选择中,走上妥协的道路,从此试着将强姦当作人生的享受。
但何少筠并不像那位少女一样犹豫,她果断在工作契约上签下名字,字迹如她的人一样,端庄秀气。
“我知道妳为了见女儿已经什么都不顾,也知道这份契约拿到外面,一点法律效力也没有。”
“但我要提醒妳,若你不遵守,不只妳……就连妳的家人都会生不如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