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它们能起到救命的大用,勿忘我胜在半妖也合该败在半妖这点上! 几分鐘后,弥利耶狭长的身影出现在地窖口,她从满地细线般的爬行血痕中不难察觉,我已躲去了底下。探头瞄了一眼,勿忘我果真提着锋利的安贡灰,并且是两把。她故意用它们剐蹭着铁皮,发出巨大声响,以此来震慑动摇我的决心。 「你难道不知我的眼睛并不在傻妞之下么?居然能想出躲在暗处搞偷袭这种餿主意,」见阴湿的底下没有任何回应,她挥舞着刀叉下来,叫道:「现在出来投降还有机会。」 「我还以为你上楼找小皮鞭和蜡烛油去了。」我故意嘀咕了一句,就是为了让她听见。 「誒?原来你喜好这么玩啊,真是个土炮。皮鞭是专为勒死你备下的,蜡烛油就别想了,你细皮嫩rou的,干嘛要浪费?放在炉火上煎烤,渗出的脂肪会像芝士那么美味。」 之所以挑选地窖这个新战场,是因我与林锐生活在一起。他那对罩子远比勿忘我厉害,但却有一个致命弱点,那就是看不见弱光源。除此之外,烈火以及烟雾都能严重搅扰视觉。与他对比弥利耶兇如虎豹,我是被困的白兔,所以要想击倒这个疯子,就不得不下一番苦心。 当她走完最后一节铁梯,站立在道口前时,果然傻了眼。环顾四周视野穿透破墻,均找不出我躲在何方。此刻勿忘我最该做的,是立即转身上去,然后将铁门重新倒锁,将我活活困死。然而,狂妄不容许她这么做,既然宅子是她追逐猎物的牢笼,岂肯就此作罢? 就在她警惕地下到第一间囚室前张望,忽听得背后大风乍起,猛然回头,端的是条比人胳臂还粗的銹铁管横扫上来,弥利耶将腰压低,轻松避过后开始冲着管子背后窜来,方转到面前便嗅到阵阵恶臭,不由捏住鼻子稍稍后退,这是因为,我早在各种湿土、粪坑以及腐尸断肠间滚了个遍,将自己染得灰不溜秋并充满腥味,早已与地窖臭气混为一体。 当初在阴蜮时,我发现她有着洁癖,例如对踏进臭泥池就相当排斥,在世界之子的逼迫下才不情不愿下去。只要染上血污,就会跑去破船一带的水洼里洗涤。包括适才孜孜不倦打扫客厅,也是同样道理。像我这种身披粪便,又臭不可闻的模样,她必然会本能地闪避。 她顺着我挥出的铁管轨跡往右侧了侧,立即落入为她备好的陷阱,我抓住这个机会,将身一拱将之扑翻在地,抡起铁拳狂风般猛揍,她这张娇媚的脸显然就不及我更抗打,鼻子开了花眼角浮起青紫淤血,整个人有些昏沉下来。趁此良机,我拖来一长串自行车铁链,牢牢套住她脖颈,开始往地窖深处倒拖。在-->>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